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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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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5
第12版(两会扫描)
专栏: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
  本报记者 徐 冲
  曾在公安部门工作,现任上海浦东新区政法委书记的王午鼎代表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现在,“两高”的工作成绩很大,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法律解释工作特别是司法解释工作应该加强。
  他说:“《刑法》修改后,新的内容增加了不少,但是,明确作出解释的只占8%,在基层出现了有法不敢用和量刑不准的问题,因为大家多是根据各自的理解去执行。”按常理,在一个新罪名出现后,应在6个月内做出司法解释。他还说:“在司法解释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司法解释上,‘两高’应该加强协调,虽然法律允许‘两高’各自解释,但是,有些解释一旦出现哪怕是微小的不同,基层法院都很难开展工作,特别是公安部门更难,因为它对两边的解释都得听。基层的政法工作者对‘两高’加强协调的盼望很迫切。”另外,王午鼎代表还希望人大对司法解释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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