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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法至上——记“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袁荫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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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6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唯法至上
——记“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袁荫杰
晓雨
“以正为要,唯法至上”,这是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院长袁荫杰的人生信条。
  在他的率领下,寿光法院以优秀的业绩跻身先进行列,受到当地老百姓的好评。干警们都说:“我们有一个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好院长。”
  以身作则
  素质较低、执法不公、作风不正等现象,虽然仅存在于个别人员身上,却直接影响了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
  对此,袁荫杰高度重视。他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搞好法院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为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向,他在全院推行了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为提高领导班子的责任感,他要求班子成员既抓案子又抓脑子,“一岗双责”。
  作为一把手,袁荫杰以身作则,响亮地喊出口号:“全院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班子成员向我看齐。”
  袁荫杰这样说,也严格地这样做。
  2000年7月,法院经济庭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时,被告几次向办案法官暗示自己是袁院长的老同学,希望给予特别“关照”。办案法官草拟了一份案情报告,送到了袁荫杰的案头。袁荫杰看后,二话没说,拿起笔来写了八个字:“以正为要,唯法至上。”在袁荫杰心中,老同学的情面怎能与法律和公正相提并论?
  这起合同纠纷很快被依法办理了。
袁荫杰常说:“公正是我们司法工作的基石。我们应当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法院的公正形象,而没有任何理由去以权压法。”
  以正为要
  寿光市人民法院的“大立案”改革,全国有名。这与身为院长的袁荫杰“以正为要”的思路密不可分。锐意改革,正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司法公正。
  在袁荫杰的指挥下,寿光市法院建立了行政管理与案件流程管理相分离、审判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相分离、司法辅助工作与庭审裁判相分离的人民法院管理体制。任何一起案件,从起诉、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实施执行,直到卷宗归档,都在立案庭的监控之下;任何一名法院干警,所从事的审查立案、送达法律文书、审理案件等司法活动,都在立案庭的调度之列。对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他们通过统一的微机管理及时发现,并及时催办、督办。
  在袁荫杰的领导下,去年寿光市人民法院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12255件,同比上升了25.84%;人均结案78件,居山东省基层法院之首。
  以民为天
  顺民心、合民意,是袁荫杰和寿光法院的法官们始终坚持的执法理念。
  蔬菜生产,是寿光市农村的支柱产业。200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了60余万亩,销售收入29个亿。袁荫杰说:“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为寿光市的百万菜农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如今,寿光市人民法院为百万农民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法律服务”。针对蔬菜产前涉及的土地承包等纠纷,他们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受理、依法裁判,保证了蔬菜生产的连续性;围绕蔬菜生产环节中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他们设立了热线投诉电话,及时审理好借贷、农资质量等涉农纠纷;针对蔬菜产后纠纷突发性强、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他们设立了“蔬菜市场法庭”。
  近年来,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处理了涉及蔬菜生产和经营的各类纠纷3200余起,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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