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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和国检局联合发出公告 我国对疯牛病全面设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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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17
第4版(要闻)
专栏:

  农业部和国检局联合发出公告
我国对疯牛病全面设防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为防止疯牛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农业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发出公告。
  公告称,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包括牛内脏)及其制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包括牛、羊等的肉骨粉、骨粉、肉粉、血粉、血浆粉、干血浆及其他血液制品、脱水蛋白、蹄粉、角粉、油渣、磷酸氢钙、明胶以及用上述原料加工制作的各类饲料)。
  公告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严格执行农业部、外经贸部和国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包括牛内脏)及其制品。禁止携带、邮寄上述所列物品进境。凡截获的走私进境的上述物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如发现来自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上述物品,一律作封存处理。
  截至目前发生疯牛病的国家为: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今后,凡有新发生疯牛病的国家,将自动列入上述目录。
  又讯 为防止疯牛病和痒病传入,我国禁止从疯牛病和痒病区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动物性饲料产品,并已从2001年1月1日起禁止从欧盟进口这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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