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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返乡创业”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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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09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重视“返乡创业”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程春庭
  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创业”,不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渠道,还可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如果政府做好相关规划,集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返乡创业者,农村发展就有了新的动力源。
  90年代中期一部分较早外出打工、并获得一定成功的农民,回到家乡,开始办厂、开店。返乡创业者的创业行为体现出潜在的巨大经济发展能量。
  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数量没有完整的统计和调查数据,但局部地区的一些典型资料和数字也很说明问题。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山阳县,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已出现一个小热潮。据统计,1996年全县已有1500多名劳务输出人员相继返回家乡,他们已投资4000多万元,兴办或并购企业,开发山地,或创办公益事业等;四川省金堂县在竹篙镇成立了“返乡创业”示范区。1999年底,“返乡创业”示范区内有个体工商户2000多户,在镇内兴办的私营企业有22家,资金投入达200万元。近年来,在农村劳动力外出比较多的贫困地区,“返乡创业”出现了十分红火的局面。
  实践证明,“返乡创业”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首先是返乡创业者带回的资金,间接地使本地区财政紧缺的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如果政府做好规划,拿出有限的资金,集中搞好有关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以良好的投资环境,欢迎返乡创业者,就可能实现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目的。其次,“返乡创业”者在家乡创办企业,预示着本地区蕴藏着的资源将变成新的财富,并能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从而搞活区域经济,扩大了税源。抓好“返乡创业”,就是抓住了增加税收的“牛鼻子”。
  “返乡创业”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返乡创业者带回来的创业资金,可成为小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由于创业者的投入受市场经济行为的支配,创业地点一般会选择在经济活动比较集聚的城镇;创业者投入的成功,又增强了小城镇的凝聚力,为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小城镇求发展打开了一条通道。返乡创业者的“示范效应”,会使更大范围的农村人口为实现非农化转移、进入城镇而奋斗。这些对加快小城镇的建设都是极为有利的。
  “返乡创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渠道。例如,在笔者调查的河北省涞水县三坡镇,李春波建起的旅游度假村和波峰宾馆,使三坡镇具有初中、高中文化素质的青年男女,基本上都实现了就业的愿望。四川省金堂县在竹篙镇建立的“返乡创业”示范区,吸引创业者兴办企业400多个,为1000多个劳动力解决了就业出路。1999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创业之星表彰会”上,受表彰的200多名“创业之星”,来自以中西部为主的17个省、市、自治区,他们都是由打工仔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他们所创办的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23.7万人。
  外出打工农民返乡创业,对提高区域经济整体水平的贡献,也是不可小看的。因此,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为“返乡创业”的人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部门首先应当提高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组织化程度。要重视职业介绍的网络信息建设,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在鼓励个人自发外出务工的同时,加大有组织输出的力度,提高有组织输出的比重。充分发挥有市场经济头脑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的作用,有组织地带领农民外出,解除外出农民的心理障碍,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外出时就有较为稳定的务工机会。其次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条件的外出民工回乡创业。同时,还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外出、返乡创业者的合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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