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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配合 共同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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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0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

  互相配合 共同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宣传处处长 龚稼立
  舆论监督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很多方面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密切。人民法院和新闻单位合作很好,工作上互相支持,互相促进,效果明显。今后这种合作还要进一步加强。我认为,合作应包含以下几方面:一、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一方面,舆论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一些被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千方百计逃避监督,甚至以激烈的手段对抗监督。人民法院应注意保护新闻记者开展舆论监督的合法权利。
  二、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的报道,为新闻单位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创造条件。人民法院应善于借助舆论监督开展工作。
  三、人民法院要接受来自新闻单位的正确的批评、监督。人民法院的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真诚地欢迎新闻单位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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