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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矿产家底 依法开发利用 我国将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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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1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摸清矿产家底 依法开发利用
我国将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本报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丁伟报道: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在今天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上表示,为改善矿产资源供需现状,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我国将大力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和监督管理。
  田凤山说,矿产资源法的实施虽然大大促进了矿业开发和管理工作,但我国矿业形势仍不容乐观,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益扩大,油气和地下水等矿产资源正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油气和地下水资源的调查研究。西部有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前景,要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力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制定鼓励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政策,引导国内外投资者向西部地区投资。
  田凤山说,随着我国将加入世贸组织,要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改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矿业权招标投标拍卖范围,依法减少行政性审批事项,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要加强矿业权市场的管理,依法维护国家的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促进矿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大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田凤山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重点问题,特别是解决越权发证和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的问题。
  据介绍,1986年公布的矿产资源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矿产资源管理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活动及其管理,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历史,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协会联合主办。蒋正华、曲格平、朱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等部委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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