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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席人代会者被通报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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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报刊集锦

  无故缺席人代会者被通报批评
日前,某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批评了无故不参加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18名人大代表和14名列席人员。在该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
  有少数代表和列席人员无视大会纪律,无故不出席本次大会。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非经批准,不得缺席”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对列席人员的要求,对无故缺席人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据了解,这次被该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批评的无故缺席人员有企业的经理、厂长,有乡村干部,也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
——《吉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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