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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的保证社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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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8-01
第1版()
专栏:社论

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的保证社论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这个兵役法集中地体现了我国人民保卫自己伟大祖国的坚强意志,保证我国能够建设起强大的国防力量。依照兵役法的规定,我们国家的军事制度将实行彻底的改革,这就是从过去的志愿兵制改变为义务兵役制:一切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将依法履行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服兵役、保卫祖国的光荣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过去长期的革命战争时期,一直是实行志愿兵制的。这就是由决心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而献身的一部分人民志愿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长期服务,没有期限,也没有轮换,他们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不惜一切牺牲来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人民革命就是依靠这支英雄的军队,同广大人民在一起,经过长期的革命战争,才推翻了帝国主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血腥统治,建立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在,我们国家除台湾以外,全部大陆已经完全解放,统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已经建立并且巩固起来。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开始实施,我国人民正在为把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进行着奋勇的和平劳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就是宪法中所规定的“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对内,它要努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积极准备解放祖国领土台湾,完成解放全中国的大业;对外,它要随时防御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卫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了要完成伟大祖国所赋予的这种神圣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不但要有强大的现代化陆军,而且还要有强大的现代化空军和海军。这就要求人民解放军不只要有相当数量的现役部队,而且还要积蓄雄厚的训练有素的预备兵员。这是关系我国人民根本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大事。这时候如果继续实行志愿兵制,就不能适应这种新的需要了,因为它没有定期征集和退伍的制度,也就不能积蓄训练有素的强大的后备兵员。因此,现在必须实行一种新的兵役制度,即义务兵役制。
实行义务兵役制以后,我国将每年都有一批适龄的应征青年入伍,也有一批服现役期满的士兵退伍,编入第一类预备役;并且有大量适龄而未征集服现役的公民编入第二类预备役。同时,每年都将有一批服现役期满的军官转入预备役,又有从高等学校、国家机关和企业中培养起来的预备役军官。国家有了大量的训练有素的预备兵员和足够的预备役军官,在平时只要保持国防上必需的兵额,可以节省出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使用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打下强固的经济基础。如果帝国主义一旦向我国发动侵略战争,我们的国家又可以在雄厚的后备力量的基础上迅速组织起强大的武装部队,有力地反击敌人,保卫国家的安全。由此可见,实行义务兵役制乃是最妥善的,它既有利于祖国的建设,又便于随时防御外来的侵略。
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完全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国防,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同时完成自己祖国领土的全部解放。我们不要侵略别人,我们要的是和平建设,用自己的和平劳动来建设社会主义。我国规模宏大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生动地说明了我们进行长期的和平建设的决心。和某些帝国主义国家用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预算来扩充军备和原子武器、无限制地扩大武装部队的情形相反,我国几年来已经从部队中复员了四百五十一万多人。这就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国家正在逐步地采取措施,以适应我国和平建设的需要。
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的发言中明确地宣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国际事务中坚决执行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努力的方针。周恩来总理并指出,苏、美、英、法四国政府首脑会议已使得国际形势有了一定程度的缓和,但目前普遍裁减军备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具体解决,战争威胁还没有消除,在我国周围用军事基地和军事集团组织起来的包围圈还没有撤除,因此我们还必须继续增强必要的国防力量,以应付别人对我国可能发动的突然袭击。我们是要和平的,但同时必须保卫我们民族的独立和主权的完整,保卫我国人民革命胜利的成果。我国人民所以热烈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不断加强自己的国防,原因也就在这里。
在一九五四年讨论宪法草案的期间,广大人民就对于服兵役、保卫祖国的光荣义务表示热烈拥护。宪法颁布以后,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年,都纷纷向国家机关和报刊杂志写信,要求按照义务兵役制,早日制定并实行兵役法。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我国政府决定按照义务兵役制的原则在全国二十五个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试行征集补充兵员,同时进行义务兵役制的宣传以后,广大青年和人民群众更表现出高度的热情和兴奋。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对于国家和青年都是完全适宜的。许多人称赞这种制度有
“四不误”,即不误国防,不误生产,不误婚姻,不误职业。还有人称赞说:“当上几年兵,武通文也通。”有不少原先不了解义务兵役制的老年人,后来也认为义务兵役制是“合情合理”,“忠孝双全”。在试行征集补充兵员期间,许多妇女和家长鼓励自己的亲人报名应征。许多老年人因儿子被批准服兵役而到处夸耀。许多被批准服兵役的青年更是兴奋的了不得。各地都有很多父母送子,妻子送丈夫,兄弟争相应征等动人事例。全国报名应征的人数超过国家规定征集人数的十多倍。征集入伍的青年到达部队以后,都积极努力学本领,进步很快。今年二月兵役法修正草案在全国人民中进行讨论以后,各省、市的党政机关、青年团和工会组织以及报刊杂志,每天又都收到许多青年要求服兵役的来信。仅国防部在二月到五月间收到各地青年要求服兵役的信就有一万五千多封。人民群众的这种高涨的爱国热情,对于推行义务兵役制给予了极有力的支持。
现在这个兵役法已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经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实施。我国兵役法的实施无疑地将大大加强我们的国防力量。正因为这样,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就一定要加紧进行造谣挑拨。在试行征集补充兵员期间,反革命分子就曾经制造过许多荒诞无稽的谣言来惑乱人心。今后他们仍然会制造出各种荒诞的谣言来进行破坏。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和兵役机关都必须注意动员和利用各种宣传力量,结合经常工作,尤其是安置复员军人的工作,向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详细的宣传和讲解,使所有的公民都完全了解兵役法的内容,了解义务兵役制的优越性,及时地用具体事实驳斥反革命分子的谣言,揭露和打击他们的各种破坏活动。各级兵役机关更应该很好地总结和交流征集补充兵员工作的经验,不断地改进关于兵役法的宣传工作,改进推行义务兵役制的具体组织工作,使这个兵役法能够在我们保卫祖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神圣事业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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