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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潦草 招惹“百万”官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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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在生活中

一字潦草 招惹“百万”官司
郭光进 段金亮
  段中军,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做梦也不会料到,由于自己在给朋友打欠条时书写潦草,把“百”字写得像个“万”字,使“百”、“万”两字难辨,从而被对方告上法庭,招惹一场“百万”官司。
  法庭上,原告王某振振有词,以“贰万元”欠条为证,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如数偿还;被告段则辩称自己所打欠条是“贰百元”,并非“贰万元”,请求法庭按“贰百元”判决支付。
  那么,欠条上究竟是“贰百元”还是“贰万元”?法庭最终又是如何判决的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段中军与王某同是河南省邓州市龙堰乡农民,彼此关系不错。三年前,王某承包经营了一个集体轮窑厂,为使窑厂尽快运转生产,王某向段中军借款7000元,后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借款无法偿还。
  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善良的段中军同意王某将轮窑上余剩的砖坯作价7200元折抵借款。互抵后,段中军反欠王某200元。随后,他顺手接过王某递来的钢笔,一挥而就,当即写下了这样一张欠条:“本人欠王××现金贰百元整。段中军”然而,祸根就在这个字迹潦草的欠条中埋下了。
  前不久,段中军意外收到了一纸诉状,原来是“好友”王某将他告上了法庭,那昔日的“贰百元”欠款如今摇身一变竟成了“贰万元”。
  庭审中,王某为了让法官相信是“贰万元”而不是“贰百元”,自圆其说,谎称段中军曾先后四次向其借款共计20100元,还了100元后,仍欠20000元未还。并当庭出示了段所打的“贰万元”欠条。然而,法官让王某详细说出这“贰万元”借款的具体时间、地点、缘由,王某却支支吾吾说时间长记不清了,但仍一口咬定就是“贰万元”。
  对此,法官让段中军辨认。段承认这张原始欠条系自己所写,但实际欠款是“贰百元”,并非“贰万元”,请求法官依法公断。
  面对此情,法官左右为难,欠条上光有大写没有小写,被告不但把大写“佰”字错写为“百”字,而且潦草的“百”字看上去又像个“万”字,确实让人“百万”难辨。
  为把案情查个水落石出,法庭把欠条呈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有关专家进行笔迹鉴定。结论为:“送检的检材及样本经检验,两者书写水平、格式,以及单字写法,尤其‘百’与‘万’字,书写习惯动作特征反映相同,故欠条是200元,而不是20000元。”
  据此,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段中军按200元欠款偿还。宣判后,被告段中军激动地流着泪说:“要不是法官断案如神,俺这次可真得吃大亏呀!”
  综观案情,教训深刻,它再次告诫人们:无论在日常生活或是经济交往中,当需要履行文字手续时,一定要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千万不能马虎大意,给小人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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