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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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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3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
  百合
  在最近公布的消费者被侵权案件中,假冒伪劣农资仍是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农资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的稳定。党和国家一贯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一直把净化农资市场、开展农资打假治劣、保护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农资市场的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农资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一些种子公司对种子掺杂使假,然后出售给农民,导致农民的粮食严重减产甚至颗粒无收,给购种农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外,劣质肥料、失效农药及不合格农机具在农资市场的流通,也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假劣农资的存在,既增加了农民在生产上的投入,也给农民增收制造了困难。据农业部门介绍,目前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合格率大约在75%左右,也就是说约有25%的农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增加了农民负担。据统计,全国每年农药用量约为100万吨,如果其中有25万吨是假劣产品的话,按每吨农药1000元计算,每年给农民增加的经济负担就高达2.5亿元。加上农民使用假劣农药耽误农时、减少收成而蒙受的损失,假冒伪劣农资对农民所造成的“减收增负”的后果就更为严重。
  假冒伪劣农资除了给农民造成的直接损失外,也对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比如,使用了假冒伪劣的化肥、农药的农产品,有可能会导致农产食品在农药残留或其他成分上含量超标的情况,这样的食品被消费者购买食用后将会危害健康,也将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增收减负”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整顿农资市场秩序是确保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关注农民的生产和消费环境,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农资打假除了进行市场专项整治外,还应该贯穿到日常的市场管理工作中。要破除地方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用假冒伪劣农资坑害农民的恶劣行为,一定要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纵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的正常生产和消费,维护城乡市场的稳定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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