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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 十年辉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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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4
第7版(社会经纬)
专栏:

  巾帼建功 十年辉煌
顾秀莲
春华秋实,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已走过了十年光辉历程。
  回顾1991年的春天,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刚刚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城镇妇女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动员她们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全国妇联联合人事部、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卫生部、交通部等12家单位共同发起了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活动(简称“巾帼建功”活动)。10年来,“巾帼建功”活动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提高妇女素质、促进行业文明新风建设、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推动城市社区建设等方面着手,相继开展了“巾帼助困行动”、“巾帼创业行动”、“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和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多项活动。全国有4000万名女职工踊跃参赛,3000万女职工接受学历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19万妇女获县以上“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1700个岗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为配合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在全国31个省区市建立了妇女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各地创建了一批再就业培训基地,兴办了一批妇字号社区服务实体。“九五”期间,各级妇联培训下岗女工300万人次,直接帮助147万下岗女工实现了再就业。“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城镇妇女的学习劳动热情,促进了妇女素质的提高,在引导女职工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帮助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推进行业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实践证明,“巾帼建功”活动是新时期城市妇女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成功实践,是妇联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手段,是动员城镇妇女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这项活动之所以历经十年仍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就在于它顺应了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符合广大城镇妇女自身发展的需求。
  “巾帼建功”活动开展10年来,全国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妇女人才。她们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为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描绘了壮丽的画卷;用自己敬业的精神、创业的历程谱写了一曲曲激动人心的巾帼建功的乐章;她们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精神成为新时代女性的真实写照。她们是中国妇女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迈进新世纪,我国改革与发展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刚刚闭幕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反映了亿万妇女的共同心愿,对新世纪我国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完成“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需要包括广大城镇妇女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最高标准,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以崭新的姿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等任务中建功立业。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要围绕实施“十五”计划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拓宽活动领域,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向社区延伸,积极推进“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鼓励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争先创优。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拓宽就业领域,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再就业。要充分展示“巾帼建功”活动在实现“八五”和“九五”计划中作出的贡献,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型,要使“巾帼建功”活动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为实现“十五”计划奋斗目标建新功、创新业。(本文作者为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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