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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草地保护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统一规划,分类治理,科技带动,整体推进——实现畜牧业增效增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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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7
第11版(经济专页)
专栏:

  始终把草地保护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统一规划,分类治理,科技带动,整体推进——
  实现畜牧业增效增收
青海省副省长 穆东升
  青海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是以草原畜牧业为主的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拥有可利用草原面积4.73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9%。切实搞好草地保护和建设,对于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牧民增产增收乃至维护江河源头地区生态平衡和整个江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第一,深化改革,完善草场承包。全省牧区草场承包面积达4.28亿亩,占全省可利用草地总面积的90%,有6.9万户牧民领取了《草原使用证》,草场承包到户,进一步调动了牧民保护建设草地的积极性,“八五”以来牧民自筹用于草地建设的资金达4亿多元。
  第二,大力实施畜牧业“三大工程”,加强草地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实施青南牧区“温饱工程”、环湖牧区“小康工程”、东部农区“致富工程”,累计投资10亿多元,建成围栏草场3566万亩、人工种草1552万亩,修建畜棚421万平方米。青南牧区“温饱工程”建设已安排建设户34644户,占青南牧区总牧户的52.3%。全省有80%的牧户实现定居。牧区示范项目一、二期工程建成近20万亩人工饲草基地,1.4万亩草籽基地,防灾基地建设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突出草地生态治理。在重点治理草原沙化、退化和“黑土滩”的同时,实施了一批草原生态治理项目,在6个县启动了以退耕还草为主要内容的草地生态建设,累计改良草场1545万亩,草原灭鼠4.4亿亩。
  第四,加强草原法制建设。围绕草地保护和建设,先后制定实施了《青海省草原承包办法》等13个地方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从严查处毁坏草原的行为,为保护草原提供了法律保障。
  草地保护和建设的有效开展,改善了草地生态环境,提高了草地生产力,促进了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牧民收入,改善了群众生活。同时,也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畜牧业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翻了两番多。2000年,牧民为社会提供的商品畜是1978年的4.3倍。(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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