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养猪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近30%;养猪业收入占农业纯收入56%;生猪外销量、外销率均居全国各省(市、区)之首——养猪业成为农村经济支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7
第11版(经济专页)
专栏:

  养猪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近30%;养猪业收入占农业纯收入56%;生猪外销量、外销率均居全国各省(市、区)之首——
  养猪业成为农村经济支柱
  湖南省副省长 庞道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湖南养猪业实现了由副业型、自给型产业向支柱型、外向型产业的巨大跨越。2000年,湖南省出栏生猪6229万头,比1990年增加3137万头,养猪业产值达到36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9.2%,全省人均猪肉占有量64公斤,农民养猪业纯收入占农业纯收入的56%。全省年外销生猪由1990年前不足600万头发展为近年的3000万头左右,生猪外销量、外销率、供应港澳量均居全国各省市区之首。
  回顾过去,湖南养猪业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猪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多次发文要求将养猪业作为振兴湖南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省市县乡各级都成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的养殖(猪)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都办有养猪示范点,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每年办示范点近2000个,通过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养猪业的发展。
  二是狠抓养猪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商品猪基地建设。尽管湖南财政并不宽裕,但从1978年起,一直坚持实行屠宰税“以牧养牧”政策,并把其中的绝大多数用于养猪业的良种、防疫、饲料等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和商品猪基地建设,仅90年代无偿投入就达4亿多元,加上中央支持和其它资金,全省建起了90多个种猪场、60多个饲料厂、60个商品猪基地县。动物防疫设施基本配套,在全省上下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生猪良种繁育推广、饲料生产供应、疫病防治三大技术服务体系,显著提高了湖南养猪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力水平。
  三是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养猪业的优惠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农业基本政策的同时,湖南各级政府对发展养猪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建猪舍用地手续简化、税费减免、良种补贴、优惠贷款等等。
  为了解决养猪所需玉米紧缺的问题,省政府还制定了稻田改制、扩种玉米的优惠政策。现在全省年种植玉米由1995年的不足200万亩增加到4500多万亩,年产玉米由1995年的34万吨增加到113万吨。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生猪产业化进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引导、扶持,使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股份制合作型等不同层次的养猪产业化联合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如我省首创的以股份合作制为纽带的养猪合作组织模式:“养猪小区”,是一种较好的产业化经营形式,且发展较快,到2000年底,全省已建成养猪小区1360多个,年出栏优质肉猪1100多万头。(附图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