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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向驻澳部队提供两处地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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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8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政府向驻澳部队提供两处地产
  据新华社澳门3月27日电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发布今年第62号行政批示,决定从今天起无偿将驻军用地范围内的两处现有不动产正式提供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
  根据澳门特区去年12月18日公布的第41号《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行政法规,特区政府向驻澳部队无偿提供两块军事用地。一块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填海区,面积5596平方米;另一块位于氹仔兵房斜巷,包括警察学校旧址、星星公园及旁边的空地,面积42018平方米。
  驻澳部队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营区的建设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驻澳部队在建设和使用新营区时,将严格按照基本法和驻军法以及澳门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驻军、依法治军、依法办事,尊重澳门居民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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