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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树达的“新长征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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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28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新世纪基层检察院风采

  丁树达的“新长征计划”
  季检宣
  在吉林省政法系统、长春市大中小学有一个知名度很高的名字——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科长丁树达。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同志介绍,丁树达荣获了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30余个先进称号,被誉为维权路上的模范人物。
  1999年,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而这其中,凝结了丁树达同志的大量心血。在审查批捕工作岗位上,丁树达同志除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外,还专门承办青少年犯罪案件,并在办案中审教结合,开展法制教育和跟踪帮教,体现党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经过他帮教的罪犯刑满释放后,许多人给他送来感谢信或锦旗,其中一面锦旗中写道:“刚直廉洁的检察官是您唤醒了我。”
  丁树达十五年如一日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足迹遍布长春市100余所大中小学,他给自己的普法工作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新长征计划”。15年中,他义务为东北师大、省实验中学、解放大路小学等百余所大中小学上法制课达197场,被49所中小学聘为校外法制辅导员。1999年以来,结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的宣传,他共上法制课34场,对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强化青少年的自我防范能力,治理学校周边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丁树达讲法制课形式新颖,内容详实,具有感染力。长春市第十中学师生听完丁树达同志讲课后送来一面锦旗,上书“笑声教育、法制扶贫”。
  人们常常向丁树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本身工作这么忙,还到处讲法制课,图什么?丁树达同志用实际行动做了回答:“普法宣传是我的责任,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的追求。我会用毕生的精力走完法制教育的新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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