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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利弊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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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3
第10版(教育)
专栏:教海月谈

  “保送”利弊谈
贾作林
前不久,教育部作出大幅度削减高考保送生数量的决定。个中原因固然多多,但迫于某些“保送”者的舞弊行为,恐怕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因。
  “保送”在我国并不新鲜。关于它的命运,史书上就有详明的记载。例子是汉朝的“察举制”,即通过“乡举里选”以“察其贤能,举以授官”的人才选拔制度。古之所谓“察举”者,盖今之所谓“保送”也。从字面上看,这制度无论如何不能说是不好,然而待到这制度一实行,“舞弊”也就跟着展开:“察举”者们的子孙忽而都成了“贤能”的化身和“授官”的上好材料。这就曾逼得宽仁如汉景帝者也不得不下严诏匡正。然而风声过后,一切恢复旧观,最后竟闹出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笑话。到了魏晋南北朝,就只好“取消”,改行所谓“九品中正制”。形式是变了,但骨子里却是更极端的“保送”,所以到底还是未能逃出“上品无寒门,正品无世族”的窠臼。于是隋唐之际,又只好“取消”,不过这一次人们终于找到了一种真正通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竞争制度,这就是一直通行到现在的“考试”制度。
  当然这并不是说,凡“保送”就一定是一团漆黑,凡“考试”就一定是一片光明。无论古今中外,在特殊条件下,“保送”之造就人才,“考试”之扼杀人才,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虽然“考试”是“保送”进化的产物,但后者并不能完全代替前者。所以我国恢复“考试”尤其是“高考”制度后,对特殊人才实行“保送”以补“高考”之陋,不但完全必要,而且完全正确——这也正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和成功经验;何况比起古代完全由当事者们任凭自己的主观需要而“信口雌黄”的做法来,现代“保送”制度毕竟规定了各种硬性的客观标准。孰料这口子一开,不但被越捅越大,而且不多久人们也就很快地发明了相应的对付之法:没有“特殊条件”者,给他变成“特殊条件”;不是“特殊人才”者,把他变成“特殊人才”;而所谓“硬性”的“客观标准”,就完全被变成了一个具有弹性的橡皮圈;于是历史上的闹剧,就又一幕幕重新上演了。例如去年湖南隆回一中的“保送”舞弊事件,就堪称经典:总共14个“高考保送生”,就有13名是清一色的县、校领导干部子女!媒体一“曝光”,才云开雾散,原来也是“选举不实”。
  以上种种,虽然并不能据以否定一切“保送”,不过至少可以得出如下教训:纵观古今,有些人的根性里,可谓“舞弊成性”,大凡“保送”或类似的其他“优惠”政策,尤其容易诱发“舞弊”,导致“选举不实”。“取消”者已矣,未“取消”者如目前正在通行的硕士、博士“保送”之类,眼下未有“曝光”,尚难质证;至于高考中正在通行的“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提档”奖励制度,则去年某女大学生状告锦州市教委偷梁换柱,篡改档案,侵害其荣誉权一案,就是最好的证明。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实在不能“取消”或一时不便“取消”的制度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应谨须做到:一要心中有数;二要严防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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