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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科书审定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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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4
第3版(国际)
专栏:资料

  日本教科书审定制度
  新华社记者 王大军
  二战结束后日本制定的《学校教育法》规定,凡教科书必须经文部科学省(原称文部省)审定方可在学校使用。这就是日本的教科书审定制度。
  日本的教科书书稿由民间学者或教育工作者自由撰写,文部科学省大约每隔4年审定一次。有意出版发行者在组织编写之后,可以将教科书书稿提交政府审定。文部科学省内按小学、中学、高中和大学等和不同科目设有专门负责审定教科书的调查员。调查员经翻阅记录后,将结果上报教科书审议会审议。审议会通过商讨,最后以多数意见作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分合格、需修改和不合格三种。初审定为“需修改”的教科书书稿,出版社在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议会审议。审议会根据修改过的内容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最终判断。
  教科书书稿一俟审定合格,文部科学省会给相关出版社发出“合格”通知书。各出版社均可拿着样本上市征订,然后按征订份数印刷。因此,社会上每一学科都有好几个版本的教科书,内容也因编撰者不同而各有侧重。学校使用哪一种教科书由校方决定。
  审定教科书的基准是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学习指导要领》。1998年版《初中学习指导要领》提出的历史教学的目标是:“要提高学生们对历史事实和现象的关心,了解在世界历史背景下我国历史的主要潮流和每个时代的特色”。这部《要领》对日本历史上每一个阶段的教学都提出了详尽的指导意见,但在关于二战前后的历史教育部分仅写有以下几句话:“要使学生看到从昭和年代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我国的政治、外交动向、我国同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关系以及欧美国家的动向,了解经济混乱和社会问题的发生、从军部抬头到战争的经过,同时要看到当时日本国民的生活。另外,要使学生了解世界大战给全人类带来的惨难”。《要领》只字不提要使学生了解日本发动的战争性质、责任和日本的侵略罪行。(据新华社东京4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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