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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严格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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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管窥严格执法
  道夫
  报载,昆明一女出租车司机因急性肠炎,被迫违章停车如厕“救急”,结果被交警处以重罚。之后云南省公安系统就此事在全省民警中展开讨论,要求进一步摆正警察执法的角色和位置。
  细细算来,类似的事例在全国不在少数。
  应该说,作为警察,纠正违章,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还需不需要从实际出发,讲求执法的社会效果?在人们看来,警察抓小偷、斗歹徒、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确令人敬佩。但也应当看到,在新形势下,警察除了纯粹的专政者角色外,还应该具备服务者的角色,不能用习惯管理少数坏人的方式来管理所有人。之所以一段时间以来,人民群众对少数警察有不满意的地方,其根本原因,无非与执法质量有关,“严格执法”有余,“热情服务”不足,以至于出警慢慢吞吞,办事冷冷冰冰,随意罚款,出语伤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生活中,我们习惯称呼警察叫“民警”,其性质不言自明,旨在更好地保护和服务人民。因此,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就要设身处地地替人民着想,把握执法分寸,讲究执法的社会效果。应当承认,大多数群众还是遵章守法的,即使在事故违章处理中,也是积极配合和支持民警工作的,那些故意违章甚至存心作恶者毕竟是少数。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时凡事都要先问个明白,然后才考虑怎么做,于“法”于“情”于“理”都能让人接受。不要动不动就给人脸色,动不动先罚款再说。这就有悖执法的初衷,也使群众难以信服。实际上,只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我们就会做好一切工作,包括执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群众真正相信和放心:有困难找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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