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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办案 快办案 办好案 海岛办案“女状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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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多办案 快办案 办好案
  海岛办案“女状元”
  王先富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是全国三个海岛县之一,在这里,提起叶宝英法官的大名,当地群众纷纷竖起了大拇指:好法官!她已连续4年夺得了全市法院办案“女状元”。
  1994年3月,叶宝英从城关法庭调到远离县城的坎门人民法庭。法庭管辖地在海岛渔区,条件艰苦,交通不便。由于海岛上无法通行车辆,只得靠船渡和步行。
  急性子的叶法官,最急的就是办案。她说:“案件一积在案头,我就总感到浑身难受。我不能让老百姓等着。”所以,为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她摸索着改革庭审方式,采取“一步到庭”等方法,能当庭判决的案件,均当庭宣判。她还科学安排办案时间,采用“走一线带一片”的工作方法,将每个小海岛所涉及到案件的送达传票、调查取证和执行等工作集中办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她白天开庭忙,晚上和节假日就在家里写法律文书。
  凭着“拼命三郎”的工作热情,从1997年到2000年,叶法官共办结一审民事、经济案件949件。
  在办案中,叶宝英以敢于较真碰硬而闻名。她常说:“法律重于泰山。”
  2000年3月,叶宝英到鸡山乡办理一件解除非法同居案件。在她将传票送达给被告时,遭到被告兄弟的非法阻挠。当她乘船返回时,被告兄弟追到了码头,想要抢走她手中的档案材料。
  孤身办案的叶法官临危不惧:“依法办案,我什么都不怕。我绝不会被你们吓倒。”
  去年底,叶宝英执行某购销合同纠纷案。借钱不还的李某被叶法官和两名书记员逮个正着。李某借着酒劲,拿起鱼叉朝叶法官她们刺去。
  叶宝英与一名书记员一边冲上去制止李某,一边和李某讲法律、讲道理稳住对方。执行人员很快赶来了!叶法官和他们一起将李某强行带回法庭。经过叶法官的严肃教育,李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天便还清了欠款。
  身为法官,叶宝英有一个特点:廉洁自律,以法为重。
  叶宝英在当地办案很多。每逢节日,一些当事人总是想方设法请她吃饭;每当渔业丰收、渔船进港,总有人送来活鱼活虾让她尝鲜。而叶宝英总是婉言谢绝。次数多了,大家都知道了她的脾气,叫她“廉政法官”。
  由于叶宝英家在当地,所以朋友多、亲戚也多,但叶宝英从不给亲戚超越法律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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