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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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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7
第7版(理论)
专栏:

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佀志广
  编者的话: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完整概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3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在广州举行“学习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重要思想理论座谈会”。座谈会围绕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怎样认识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现将座谈会发言摘要发表。
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广东要在整顿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文明法治环境方面创造新鲜经验”的要求,近几年来,广东省把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对于当前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整治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它告诉我们,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建设,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就为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搞好依法治省工作、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指明了方向。我们在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中,必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认真贯彻以德治国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和推进一切工作的强大精神支柱来抓紧抓实。
  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狠抓落实;同时它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积极推进。因此,必须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对法治和德治工作的领导,用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把法治和德治的工作统揽起来、结合起来,在重大问题上把好原则和方向,切实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各级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主导作用,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加强监督,特别是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这一形势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为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发挥执法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同时通过各种具体的执法活动,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各项具体政策中,融于社会的各项管理中,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在全社会的形成和完善。
  法治和德治并举,是建立健全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这一重要任务,把法治工作同德治工作结合起来,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步骤,周密制订和认真实行道德建设指导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法治和德治工作。不能把法治单看成执法部门的事情,也不能把德治只当作宣传部门的事情,必须全社会共同行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发挥法律的权威作用,发挥道德的感化作用,大力整治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为实现“十五”计划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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