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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国际公约 保护濒危物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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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9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履行国际公约 保护濒危物种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马福
  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大会上,全面讨论了环境问题,特别是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提议由各国签署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3月3日,有21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政府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加入《公约》。到2001年,《公约》拥有152个成员国,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取得的成就及享有的权威和影响举世公认,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最有成效的环境保护公约之一。
  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有高等植物3万多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0%左右,居世界第三位。我国约有脊椎动物6260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0.6%。许多野生动植物及大量珍稀孑遗物种成份复杂,区系起源古老,特有程度高,是良种繁育极为宝贵的种质资源,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来,我国认真履行《公约》的义务,执行《公约》的各项决定和决议,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和履约工作得到了全面健康的发展。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中国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大、政府还制定了40多部配套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会同公安、海关等部门,严肃查处野生动物走私等重大案件。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全国共破获有关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7万多起,特别是近两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的三个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乱捕滥猎、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盗卖走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管理体系,使履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国家林业局设立了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入《公约》时,在国家林业局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并在全国17个中心城市设立国家濒管办办事处,在深圳、大连等重要口岸设立检查站。
与此同时,我国还建立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狩猎、运输、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猎枪、弹具等生产、销售制度;全面实行了野生动植物资源有偿使用和限额使用制度。针对进出口管理,制定了配套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制度,实行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使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活动全部纳入海关监管内容。
濒危物种的拯救和繁育取得明显成效,公众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全国建立了14个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400多处珍稀植物种质种源基地。实施了“中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使大熊猫种群数量稳定到1000只左右。世界著名濒危鸟朱鹮,由1981年发现时仅有7只发展到248只,正逐步摆脱灭绝的危险。麋鹿、野马、高鼻羚羊重返故里,种群稳定增长。扬子鳄人工繁育取得重要进展,人工种群已达1万余条,并经《公约》秘书处注册准予商业利用。另外,东北虎、金丝猴等100多种珍贵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珙桐、银杉、红豆杉等上千种珍稀植物种质种源得到了有效保存。
我们还通过举办“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向社会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1994年公开销毁非法盗卖走私虎骨、犀牛角,1999年公开销毁藏羚羊皮毛等热点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开展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
到去年底,全国共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276处,其中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909处,其中19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7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处被列入“东亚—澳大利亚涉禽迁徙网络”,4处被列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
加入《公约》以后,我国对华南虎、熊类、蛇类以及兰花、金花茶等十几种珍稀动植物资源开展了专项调查。从1996年起组织了全国性野生动植物资源综合调查,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我国国际影响。
继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后,我国政府又加入了《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与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自然保护方面的协定,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1995年在北京成功召开了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控制野生动植物贸易研讨会,通过了《北京声明》,促进了亚洲各国在控制边境野生动植物贸易方面的合作。1999年在青海西宁市召开了藏羚羊保护及贸易国际研讨会,通过了《西宁宣言》和《藏羚羊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4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公约》缔约国大会上,我国被大会一致推举为《公约》常委会副主席国,充分说明了我国履约工作的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仍有10%左右的高等植物处于濒危状态,约20%的野生动物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盗卖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有组织的盗猎走私活动仍十分猖獗,侵蚀、破坏自然保护区的现象还屡见不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状况不容乐观。
今后,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要以保护为根本,以发展为目的,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为基础,以拯救和保护工程为重点,以完善管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列入国家六大生态工程项目。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在西部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尽快建立一批保护区,到2010年使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由目前的1276个增加到1800个,总面积达1.55亿公顷。建设32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提高湿地保护效益。重点实施15个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新建15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中心和32个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站),增建13个鸟类环保站。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3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4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良好保护。(压题照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坡鹿)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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