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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地球的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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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09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同是地球的主人
罗春华
1981年4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标志着中国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被正式纳入了世界的范畴,也表明中国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从1973年3月3日《公约》在华盛顿签订之日起,至今已经有28年的历史,签约国也由最初的21个国家发展到今天的152个。可以说,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关注和保护的行动,几乎已经遍及地球的各个角落。
野生动植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历史。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不仅推动着人类的进化,也谱就了人类早期贸易的发展史,早在中世纪,动物的毛皮就成为大宗的交易货品。但是,自工业化革命以来的近200年里,由于人口的膨胀、经济的快速发展,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据科学家估计,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近代物种的丧失速度要比其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比形成速度快100万倍。物种的丧失速度由以前大致每天一个,加快到现在的每小时一个。目前,世界上已有近600种鸟、400多种兽、200多种两栖爬行动物以及2万多种高等植物濒于灭绝。
各种各样的野生动植物和人类一样,同为这个星球的主人。自远古以来,它们就存在于广袤的大地上,无垠的海洋里,与人类一道分享着雨露、空气和阳光。如果说人类创造了历史,缔造了繁荣,它们的存在则使得大自然和生命丰富多彩。当人类在象牙上精雕细刻的时候,当小鸟被拔去了羽毛变成了肉馅的时候,当人们用藏羚羊绒制成围巾装点自身、用各种珍稀动物的毛皮制成时装装裹自己的时候……人类所欣赏的、所品味的以及所展示的,是一个个被屠戮了的生命,而这些生命无论对自然界还是对人类自己都是弥足珍贵的。
保护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并不意味着绝对禁止对一般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也不意味着野生动植物的存在高于人类的存在。但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的乱捕滥猎和乱采滥挖,为拓展生存空间而进行的乱砍滥伐,已经让人类饱尝苦果:土地因水土流失而贫瘠,河流因植被遭破坏泛滥成灾,人类失去了大片的绿色森林,也失去了众多生命的陪伴。
地球是一个大家园,人类、动物、植物都是这个家园的主人。强大的人类应该学会与其它生物和谐共生,而不应该剥夺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那些濒于灭绝的物种存在的权利。剥夺其它物种生存权的最终结果,必将是剥夺人类自己。人类留给子孙后代的应该是一个充满了蓬勃生机、洋溢着不同生命韵律的大自然,而绝不应该是一个单调的、缺乏生命多样化的世界。令人欣慰的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众多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以及人们保护意识的逐步强化,已经为地球上的数万种濒危物种,带来了更多的绝处逢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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