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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腐败滋生的“温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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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0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杜绝腐败滋生的“温床”
  上海市闸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纪效敏
  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全面、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杜绝腐败滋生和发育的“温床”。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八小时内扩展到八小时外,使领导干部个人生活全面纳入监督范围,进入群众视线,有力地强化了外部监督环境。
  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务实之举。经济转型,体制转变带来人们思想观念、道德文化、价值取向和社会风气的重大变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内容和范围也随之有所变化,不再局限于领导干部的工作职务范畴,扩大到八小时外的生活和身边子女配偶的活动,这一举措增强了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具体落实“德治”思想的举措。以德治国重在以德治官。领导干部拥有普通公民的权利,对八小时以外的个人生活有自由支配权,不应属于法律监督的范畴,但从“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看,应当纳入党纪管理,成为领导干部党风建设的又一个工作抓手。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公民,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其道德行为标准要高于普通群众,而监督则是能不断提醒、促进和表现领导干部这一点的最好手段。
  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有利于从干部自身做起,塑造健康、高尚的社会风气,使他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物质生活中发挥带头作用。
  对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反腐倡廉的新理念,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问题,因此,一要处理好法理和情理的关系。在法制日益健全,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八小时外监督更要处理好个人自由和法纪约束,公民权利和公共监督,私权公开和保护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干部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公众监督的关系,监督和教育的关系,正面弘扬和反面警戒的关系。三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八小时外监督应有比较完整的制度保证和约束,保证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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