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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南省各级人大对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查评议,时间长,规模大,范围广。河南各级检察机关敞开胸怀——接受人民的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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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去年,河南省各级人大对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查评议,时间长,规模大,范围广。河南各级检察机关敞开胸怀——
  接受人民的监督
  本报记者 徐运平 李杰
  2000年,河南省45000多名人大代表,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1999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查评议。这次评议是继上一年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之后对检察机关的一次全面监督。
  这是河南人大工作不平凡的一年,更是河南省检察工作接受人民检阅的一年。
  行之有效的综合监督形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评议中,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开门评议”,广纳诤言,发放“征求意见表”54767份,召开各种座谈会3321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自查自纠各类案件107435件,对自查自纠和人大代表提出来的92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查清或作出纠正;对过去在办案中截留、挪用、扣押和私分的180多万元款物,已按规定退还或上缴;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21人,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名基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受到纪律处分。
  1998年7月,张连生等人作伪证诬告他人一案,夏邑县检察院受理后4次作出不批捕决定,商丘市检察院复核予以维持。去年7月商丘市检察院在接受人大评议中,经过认真复查,认为原决定错误,对张连生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实施方案,人大评议围绕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抗诉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情况,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严重超期羁押等群众反映强烈的13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分别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建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接触案件当事人、直接阅卷等方法,检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问题,并向检察机关通报,限期整改。焦作市姚秀荣等7名人大代表监督不办案,评议不离法,认真反映民意,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揭短亮丑 真诚建言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斌在人大评议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人大的评议是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各级检察机关要真诚纳谏,有错即改,对存在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人大代表在评议中认为,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是比较满意的,检察机关是一支值得信赖的队伍。但少数检察机关和个别干警也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严重超期羁押,作风粗暴,该批捕的不批捕,不该批捕的批捕,错扣多扣款物,该退不退,该赔不赔,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等。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在评议会上,人大代表们诚恳直言,敢于较真,表现出履行神圣职责的强烈责任感。在评议中发现的925个问题当中,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帮助发现的有398件,占问题总数的43%。省人大代表袁祖亮在评议会上指出,个别检察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办案效率低。如某市发生的陈占国等人抢劫案,市检察机关以责任不清不予批捕。4个月后上级检察机关予以纠正时,犯罪嫌疑人早已潜逃。省人大代表梁晓康直言,目前一些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够有力。如某市发生的110万元绑架案,法院只以寻衅滋事罪判主犯李万安五年有期徒刑,并实行监外执行,致使受害人怕报复而四处漂泊。当地检察院并没有提起抗诉。人民群众对此很失望。省人大代表李勤、孙心一对个别检察机关和干警的办案作风都提出了尖锐而中肯的意见。
  是监督,更是支持
  人大评议,是监督,更是支持。
  漯河市检察院在查处一国有企业负责人挪用公款案时,由于该负责人有一定的政治身份,一直不能批捕。人大评议发现这一案件后,及时为检察机关排除阻力,使检察机关迅速下达了批捕令。鹤壁市检察院在查处博大集团董事长宋国仕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时,人大正在评议检察工作,为了帮助检察机关迅速结案,市、区人大出面协调,一路绿灯。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80多名检察干警日夜兼程,追捕犯罪嫌疑人,仅用了83天就侦破了这一经济犯罪大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帮助企业恢复了生机。
  检察机关评议不是目的,关键在整改。河南检察机关在评议中扎实整改,建章立制。针对少数干警在办案中违反程序法,忽视或侵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对群众的举报不及时反馈等问题,省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的新制度,如《诉讼参与人权利和义务告知制度》、《无罪判决案件通报制度》、《检察机关署名举报线索受理反馈办法》等。各分市院和基层院也按人大评议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
  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克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体会地说:“我们在评议工作中注意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这样,人大检查评议的针对性就强,监督力度加大,监督实效明显。”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有错必纠,切实整改,监督与被监督之间形成良性循环。监督,是为了公正。公正执法是司法机关追求的永恒主题。
  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名人大代表被各级检察机关聘请为执法监督员和咨询员,并经常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最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检察院的建议决定,将于今年5月作出《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更加有力地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
  综观一年来的评议过程,尽管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经常性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也不够规范,但实践证明,作为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综合性监督形式,河南省人大的评议工作已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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