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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呼唤知情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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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3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福州 呼唤知情权
  本报记者 江宝章
  3月21日,福州几家主要报刊同时刊登了一条短消息:从即日起,调整福州电话月租费。具体为:办公电话25元/月;住宅电话20元/月,其中福清、长乐两市(包括农村)住宅电话月租费为15元/月,其余各县城12元/月,农村10元/月。此举给福州百姓兜头浇了一盆凉水。因为此前,福州的办公电话月租费为20元,住宅电话为16.5元,农村不足10元。也就是说,新的固定电话月租费使所有电话用户均比往常每月多付出3至5元不等的月租费。对电信资费可能下调抱有期望的百姓来说,一种被捉弄的感觉油然而生。
  “凭什么?”4月2日,《海峡周报》终于刊登了一位读者的文章,指责电信部门任意盘剥消费者,并指明,造成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状况的根本原因就是行业垄断。
  有人算了一笔账,以这次城乡平均每部电话月租费上调4元计,福建省现有城乡固定电话用户500多万户,每月福建电信仅固定电话月租费提高的部分就可多收2000多万元,一年增收近3亿元,这是任何一家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望尘莫及的,更不用说它的全部利润了。
  对于用户的种种指责和不解,电信部门也有自己的苦衷和说法。福建省电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1998年以来,中国邮电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先是邮政、电信分营,而后电信中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和无线寻呼等业务也分别独立,互不隶属。随着电信业务的分营,以及联通、网通、吉通、铁通,以及移动通信等公司的成立,市场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电信承担了众多的离退休职工医疗、养老,以及部分政策性、普遍性服务的任务。因此,近几年电信部门的利润有所下降。
  然而,不论电信部门如何解释,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几十年的独家经营,中国电信已经建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庞大的通信网,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撼动。只要垄断地位存在,它所具有的特征和品质必然会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来。就像用户长期以来感到疑惑的:中国电信的成本是如何计算的?各种电信资费(包括月租费)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是什么?月租费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收费?这一切消费者均无知情权,更不用说选择权了。如同这次固定电话月租费的调整,对用户来说,他们仍然只能接受,不论合理与否,愿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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