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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学生须听证 民主集中作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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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处分学生须听证
  民主集中作决定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在北京189中学,给学生处分要先开“听证会”。近日的一次“听证会”的参加者是来自各班的校学生会代表、学校领导和将受处分的学生。会议开始由学校职教处主任通报近期学校发生的几起违纪事件及学校处理的初步意见。然后,这次发生违纪问题的两个学生为自己申辩、表态。代表们则发表各自的见解。学校则考虑并尊重与会多数代表的意见。该校校长说,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发扬教育民主,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点评:学校处分违纪学生,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实行这种“听证会”制度,不仅是把处分的过程化为教育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其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民主”,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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