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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抓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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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8
第2版(要闻)
专栏:

  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抓紧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财政部、建设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和建设(房改)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确保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住房补贴资金主要立足于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的转化。按规定应该发放住房补贴的地区,应以不低于1996年至1998年3年预算内住房建设资金平均支出为基数,尽快将其转化为住房补贴资金,并在以后年份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1996年至1998年期间预算内住房建设资金投入较少,或1998年底前的职工无房、住房未达标较多、且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应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住房货币化补贴。各地区、各单位出售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收入,在按规定留足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及房管机构改制资金后,要全部用于发放住房补贴,并制定出使用计划。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通知还强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货币化分配后,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自建或联建职工住房,财政预算不再安排建房资金。当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出台前已立项并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未完工程建设资金应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不得挤占住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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