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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芬贸易协定的谈判达成协议并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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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8-09
第1版()
专栏:

中芬贸易协定的谈判达成协议并在京签字
新华社八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北京举行的关于自一九五五年五月一日到一九五六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中、芬贸易协定的谈判,业已圆满达成协议,并在一九五五年八月八日举行了这一协定的签字仪式。根据新的贸易协定,不仅两国间的贸易将较一九五四年有所增加,而且在交换的商品中也增加了新的品种。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贸易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代表芬兰共和国政府在贸易协定上签字的是芬兰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孙士敦。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部长助理卢绪章、第三局副局长刘希文、交际处副处长田绥祥以及我驻芬兰商务专员李克夫。
芬兰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芬兰驻我国大使馆参赞谢列克、商务参赞马狄拉、档案秘书巴特洛。
同日晚,雷任民副部长并为此举行了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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