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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的责任更重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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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3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金海观潮

券商的责任更重了
诗 云
  继《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相继发布之后,最近,中国证监会又出台了《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这表明,随着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推行,在加快规范上市公司筹资行为的同时,有关监管当局对券商的要求更加具体,券商的责任更重了。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承销券商须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及重大重组上市公司增发、配股进行尽职调查。只有承销券商认为是适合广大投资者投资的优质公司,才能将其发行申请材料提交证监会审核;此外,承销券商还必须详尽调查上市公司经营能力、资金状况等,并建立对发行人的“回访”制度。也就是说,承销券商要为自己所推荐的上市公司是“真货”而非“假冒”负责,要为上市公司事关企业发展的再融资而非借壳“圈钱”负责,要为上市公司成功筹资后是否“变脸”负责。这意味着今后投资者买股票,选择的将不仅是上市公司,还有承销商,在某种意义上,承销商的砝码更重一些。
  去年6月中国联通在美国、香港成功上市,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联通管理层的精彩路演,也多亏了主承销商之一摩根斯坦利添惠的大力推介。因为,大多数外国投资者并不太了解中国联通,但是他们对“大摩”太熟悉了。“大摩”推荐的他们信得过。这样讲并非长他人之气,而是说明券商的服务、品牌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拥有上百家证券公司和数以千计的股评家,每天都有人在网上、电视、报纸、收音机里评论着上市公司,推介着股票,但中国的投资者相信谁呢?说不上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券商、股评家尚未在投资者心目中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名牌券商尚未培育出来。
  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上市公司超过了1100家,这其中不乏优秀者,但是弄虚作假的也不在少数,如琼民源、红光实业、大庆联谊、郑百文、猴王等等。为了让这些企业乔装上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没少做手脚。酿出苦果,教训深刻。《指导意见》发布后,证券公司在选择企业、推荐上市、承销股票等方面自由度更大了,机会更多了,同时责任也更重大,其工作好坏不仅影响股市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着自身的“生死存亡”。因为,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如果券商未能尽责,证监会将予以公开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缓受理其推荐的上市公司。这意味着未尽责的后果将是“信誉扫地”和“无米下锅”。
  因此,为了对上市公司负责,也为了赢得广大投资者的充分信任,从现在起,证券公司就要加快完善内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研究开发水平,依法规范运作,用勤勉尽责的服务,树立自己在股市上的良好形象。可以相信,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多,投资者的判断、决策将越来越依赖券商。新股发行、配股增发要靠券商的品牌闯路,这一天迟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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