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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贷卡”引纷争违法放贷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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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小小“贷卡”引纷争违法放贷不可取
  据辽宁日报报道,辽宁省普兰店市星台信用社今年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发的不是现金,而是贷款支付卡,农民凭卡购买生产资料。但是工商部门认为,不直接发放贷款,发放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借款依据”,实质是要求农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信用社解释,每年都有农民拿了贷款后乱花,为保证专款专用,他们才出此下策。
  点评:违法发贷卡,出于好心却办了坏事,实不可取。有关部门应从服务农业生产的角度,依法妥善解决问题。同时,也应教育农民兄弟珍惜贷款,使之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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