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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举行会议 听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汇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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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4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举行会议
听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汇报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胡健报道:今天,供销合作总社向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汇报。这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听取供销合作总社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会上指出,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使之在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工作。
  供销合作总社在汇报时说,目前,供销合作社正在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到2000年底,全系统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2.8万多个,农民社员1.8亿户;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专业合作社2.6万个。2000年全系统汇总实现利润13.77亿元,结束了连续8年的亏损局面。
  布赫副委员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通过深化改革,供销社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化肥、棉花放开,供销合作社全面走向市场。社有企业改制取得很大进展,改制企业已经达到40%。同时,供销社通过领办专业合作社,在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2.6万个专业合作社,联合了858万个农户,为入社农户增加收入28.8亿元,户均335.7元,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布赫对供销合作社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要坚持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关键,只有坚持这一改革的方向,供销合作社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要坚持为农业服务、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办社宗旨;第三,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布赫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着大发展的趋势。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越发达,合作经济越发展,也就越需要法律予以规范。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合作经济组织法列入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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