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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举行会议 听取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情况汇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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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4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举行会议
听取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情况汇报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蒋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怀西主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已于今年3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由朱镕基总理签发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张维庆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论证研究工作始于70年代末,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先后起草了40余稿。目前,立法的条件和时机基本成熟。他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对人口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生育权与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了规定。法律的调整范围重点是计划生育,同时也兼顾了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它人口问题。
  听取汇报后,委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基本上肯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对一些立法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处理。主任委员朱开轩、副主任委员朱丽兰和刘明璞、徐静等委员先后发言。
  彭珮云指出,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立法的条件和时机都基本成熟。这部法律的制定,要有利于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增进家庭的文明幸福。
  蒋正华指出,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对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表示赞同和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他还指出,要使这部重要法律有效地贯彻实施,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配合。
  朱开轩说,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依靠地方法规来实施,这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不相称,也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制定和颁布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控制人口增长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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