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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王绍裕保持全院办案质量最好、审结率最高的纪录。他恪守着自己的信条——法律至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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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10年来,王绍裕保持全院办案质量最好、审结率最高的纪录。他恪守着自己的信条——
法律至上
周德伟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王绍裕在审判岗位上已整整干了20个年头。他从1979年穿上法官服那天起,就决心把自己的青春献给神圣的社会主义法制事业。无数次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他以秉公无私铁法官之美誉名扬海南,先后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8次荣获各级先进称号。
  1991年,王绍裕担任了刑事审判法官。从那时候起,他已连续10年保持了全院办案数量最多、办案质量最好、审结率最高的纪录。1995年“严打”期间案子很多,刑庭里的人手却相对较少,全庭上下都在加班加点。身体极度不适的他仍带病坚持繁重的审判工作。在短时间里,他审结了16宗大案。由于过度劳累,他昏倒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送进了医院。原来,他已是疾病缠身:高血压、糖尿病、胃肠炎、腰椎间盘突出。医生警告他要好好休息。可他一天病假也没休,第二天又若无其事地上班来了!
  1997年10月,王绍裕担任原省级领导受贿一案的主审法官。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的审理工作中。他怕连续几天开庭腰痛坐不住,就悄悄买了一副钢制的护腰带,硬撑着坚持了一个多月。当此案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后,他病倒了,卧床不起。同事们都劝他多休息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没想到,才几天时间,他又出现在另一个案子的审判庭上。
  王绍裕深知手中“生杀予夺”大权的分量,所以在审判中他严格执法、力求准确,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掉一个坏人。在审理李忠华、王英故意杀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共同犯罪。而在审理过程中,王英提出她虽然在现场,但已被李忠华控制,没有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为了进一步核对事实,王绍裕除了认真查阅案卷外,还深入现场作实地实验,走访有关人员,终于查清了事实,并据此做出判决:判处李忠华故意杀人罪,并宣告王英无罪。
  面对现实生活中金钱的诱惑,王绍裕清正廉洁、一尘不染。他在审理马星星、张延风等四被告人组织他人卖淫一案中,被告人亲属多次登门送礼请求王绍裕法外施恩,每一次都被他拒绝。20年来,他没吃过一顿与案子有关的饭,没接受过当事人的一份礼物,没上过一次卡拉OK歌舞厅。这三个“零”,体现出一位人民法官的高尚人格。
  1998年王绍裕担任刑二庭庭长后,更是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使两级法院刑事案件结案率均达100%,开创了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至今,他仍恪守着自己的信条:法律至上,人民至上;请吃不去,送礼不收,说情不听,心中唯有天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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