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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森 心中装着老百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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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张森 心中装着老百姓
杨章志孙勇奇
  除了院党组规定的周三接待日,他的院长办公室随时向老百姓敞开大门;他还会给群众留下手机号或办公室电话,方便咨询
  “作为人民的法官,心中必须时刻装着人民”,这是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森的座右铭。
  年逾五旬的张森,在法院已干了30多年!从书记员、审判员,到副院长、院长,他都干得认认真真。1998年底,他调任雄县法院院长。当时,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颇为不满。一向有勇有谋、善打硬仗的张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说:“一分职权,万分责任!党和人民把我放到这里,我就要对老百姓负责。”在他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两年时间,雄县法院由一个落后法院,一跃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先进法院。今年第一季度,全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482件;经评查,案卷合格率和优秀率为99%,不合格的仅占1%。经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测评,对法院的满意率达到了100%。
  对老百姓,张森满怀热情。院党组规定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而他接待老百姓却是随时随地的,他的办公室也随时对老百姓开放。如今,老百姓在诉讼过程中有了问题,或者觉得不公,都会找上门来。而他也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他会给当事人留下自己的手机号或办公室电话,方便群众随时催问。
  对审判工作,张森无私无畏、刚正不阿。他常说:“在老百姓心目中,法院应该是最能说理最公正的地方。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就是耻辱,就是犯罪。”
  有这样一起案件。早在1994年,被告程某某因故意伤害致死人命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一条人命,竟只换来如此轻的刑罚?被害人的父亲一万个不服,上访告状多达上百次。其实,上级人民法院也已经拿出了重新复查的意见,但由于被告是一个领导的亲戚,雄县法院原任院长一直不敢触动此案。到任刚刚两个月的张森接到被害人父亲的申诉之后,立即调阅了该案案卷。他发现此案确属错案,决定再审此案。此时,一些“好心人”劝他:“你刚到雄县就触动此案?还是缓缓吧。弄不好,你会待不下去的。”张森斩钉截铁地说:“对错案的纠正一刻也不能等!否则就是亵渎法律。”在他的直接督导下,此案终于得以再审。罪犯最终被重新逮捕入监,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的父亲流着泪说:“我为儿子的死跑了五年多……现在终于讨回了公道。我感谢法院,感谢共产党。”
  在张森的日历中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一年365天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工作,干着工作。他常说:“宁可少活几年,也要履行好职责。”对于院长的敬业精神,干警们都说:“我们院长50岁的人了,还这样拼命工作,我们没有理由不加倍地工作啊。”
  去年,上级法院两次在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对张森进行了测评,满意率均达100%。今年1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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