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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海燕无愧于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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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罗海燕无愧于民
周华娆
  5年来,她每年办案数都超出岗位责任指标100%以上
  多年来,她把对人民的挚爱全部倾注到审判工作上。从1995年调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一庭以来,她每年办案数都超出岗位责任指标100%以上。她1998年被广东省高级法院荣记一等功,当选为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她就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罗海燕。
  无愧于人民,这是罗海燕法官常挂嘴边、牢记心间的话。办每一件案件,罗海燕都要求自己要向人民负责,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
  1996年初夏的一天,山东康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满面愁容地走进了广州中院。原来,他们公司为打开南方市场,1994年以来一直通过广州某电子通讯有限公司代销其产品。没想到,广州那家公司却以未收到货为由,拒付价值300多万元的代销款。更令这位董事长不安的是,他们不慎丢失了发货的原始凭证,唯一能提供的是该公司出产的部分程控机机身号码。没有原始凭据,又人地生疏,他们对这场官司心中没底。
  罗海燕正好承办此案。她仔细翻阅了案卷,感到此案棘手:跨越了好几个年度,又缺乏许多原始资料,调查的难度非常大。如果仅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她完全可以驳回起诉。但强烈的责任心使罗海燕没有这样做。她认真研究案卷,决定从原告提供的程控机机身号码入手,对程控机机身号码的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逐个开展调查。炎炎烈日下,她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广州市的大街小巷。由于过度劳累,罗海燕的类风湿病又犯了,浑身每一个关节像有锥子在扎,疼痛难忍。每踩一圈单车,她都要咬紧牙关,用力提起僵直的双脚。就这样,一圈、两圈;一天、两天……原告被她感动了!不忍心让她如此辛苦,主动提出给她报销车费,不要再骑车。罗海燕谢绝了。
  经过四个多月的奋战,罗海燕终于掌握了被告收货不付款的证据。经过开庭审理,她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原告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激,给法院写来了感谢信。
  对工作,罗海燕满腔热情;对群众,她更是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每次有当事人到办公室咨询问题或送交材料,她总是笑脸相迎,耐心接待;每次接到案件,她总是雷厉风行,迅速办理,能上午办的绝不拖到下午,把公正高效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她说:“一个人活着,只有努力工作,才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党和人民。”
  前年春节前,庭里一位审判员承办了一起国有企业转让案。当时原告在国外,无法进行宣判。春节放假期间,原告正巧回国休假,审判长想趁机开庭宣判,但又怕搭档们都在休假不好打扰。罗海燕得知情况后,立即表示她愿意加班。她说:“及时结案比休息更重要。”大年初五早上她便赶到法庭,和审判长配合审案,使此案得以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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