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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台上“老黄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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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审判台上“老黄牛”
汪放
  他信奉一句古训:“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提起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好法官吴明玖,大家的评价一致是:老黄牛!他十七年如一日,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先后20多次立功受奖。他所在的庭被区委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他本人也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吴明玖办案爱“叫真”是出了名的。凡他经手的案件,卷宗都要比其他人的同类卷宗厚许多。他当审判员时,年年结案数均在院内名列前茅,从没有一件差错案件。当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后,吴明玖更将他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感染了全庭。他在民一庭工作的5年期间,庭里年年结案数全院第一,结案率名列前茅,年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
  1998年吴明玖到告诉申诉庭当庭长后,同样发扬他的“老黄牛”精神,亲自带队到企事业单位和街道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沙坪坝区的大街小巷。为了搞好立案工作,他提出了“及时审查,及时立案”的便民措施,使案件以最短时间送到业务庭。只要发现有差错案件的线索,他都及时指派专人审查。
  1998年3月,一封从新疆的来信引起吴明玖的重视。来信人杨宇仲,1955年以抢劫罪被沙坪坝区法院判刑7年,送新疆劳动改造。刑满后在兵团农场工作,现已儿孙满堂。他以对自己判刑太重为由,对自己43年前的案子提起申诉。吴明玖亲自起草回函,让杨宇仲把案情进行详细介绍。经认真审查,吴明玖改判杨宇仲免予刑事处分。时间之快,办理之公正,完全出乎申诉人的意料。杨宇仲特地写信给重庆日报,称赞以吴明玖为首的告申庭人员公正执法,廉明清正,了却了他平生的心愿。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吴明玖信奉这句古训。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他坚守清廉。
  一次,吴明玖爱人的好朋友插足他人家庭,来找他要求帮忙判对方离婚。见吴明玖不答应她的要求,她又以帮吴明玖女儿找工作为由换取吴法官的离婚判决书,吴明玖仍然没有同意。她又送来礼品,吴明玖还是坚决挡了回去。后来,这件案子吴明玖依法判决不予离婚。
  在办案中,吴明玖的清正廉洁是出了名的。他长期给企业、街道调解干部上法制课,但从来不收一分钱的讲课费。1997年,在他给重庆水泵厂上完法制课后,厂里主动给了他50元钱。尽管钱数不多,他还是执意不收。后来,厂里的一名同志专门把50元讲课费送到了他的办公室。吴明玖实在推不过,就只好先收下了这50元钱,但又马上用它全部买了法律书籍送给了工厂。厂里的群众都十分感动。
  多年来,吴明玖从来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一次,他到大坪二郎办案。正值夏季,吴明玖脸上汗水直流。办完案后,当事人特地买了一瓶汽水给他,可他执意不喝。当事人感慨地说:“我们希望所有的法官都像吴法官那样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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