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2001年第二次全会上要求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5
第4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2001年第二次全会上要求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这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在今天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1年第二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
  罗干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治安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共同做好全社会的治安工作。
  罗干要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组织、发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形成严打合力,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社会效果。当前要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对已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迅速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进行治理整顿。要加强协调,认真督办,一抓到底。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让广大群众扬眉吐气。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解剖典型案件,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发现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堵塞违法犯罪漏洞。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健全社会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罗干强调指出,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但也应看到,光靠打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标本兼治。因此,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要认真抓好其他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曹志、肖扬、韩杼滨以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汇报了中央综治办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交通部、建设部、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