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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兵称雄紧要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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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制纵横

好兵称雄紧要时
柳晓森
  古人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言简意赅地说明了培养士兵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如何养?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是一种养;励精图治、勤学苦练也是一种养。两种养法,用兵之时的效果当然大相径庭。
  我们各级人民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器,就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监督任务。长期以来,我们各级检察机关一直把教育整顿作为“千日养兵”的重要形式锤炼队伍。199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就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重点解决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清理整顿违法违纪和其它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始了经过三年努力使全国大多数基层院达到“五好”目标的基层院建设工作;2000年,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教育力度不可谓不大,整顿强度不可谓不强,但效果如何?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定,这正是考验我们检察机关“养兵”效果的好时机。
  这场“严打”斗争,无疑是复杂而艰巨的。犯罪分子的奸诈、狡猾;关系网的紧密;战线长,时间长,也需我们的干警长时间、高强度地保持战斗力。
  这场斗争,首先考验我们干警的思想素质。不可否认,我们检察干警在查案、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关系网的阻碍。来自上级、亲朋间的“软话”,以期动摇干警的决心;来自黑道的恐吓,以期动摇干警的信念;来自带着目的的“礼物”,以期腐蚀干警的防线。“奉法者强,则国强”,只有思想素质过硬,不畏奸佞,不畏强权,守得清贫的硬汉子才能在战斗中取胜。
  这场斗争,也是考验干警业务素质的绝好战机。“严打”过程中,我们检察机关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提出依法打击,从重从快原则,这更要求我们干警在平时练兵时,能够勤学苦练,熟悉法、了解法、熟练地适用法,才能在关键时间顶得上去。
  在刚刚结束的张君、李泽军案的一审中,重庆市和湖南常德市检察机关使用直观而生动的多媒体举证、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证据近2000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重庆检察院第一分院仅用25天便依法提起公诉,比法定时间大大提前。他们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扎实、有效的平日练兵才能完成人民赋予的任务。
  “严打”刚刚开始,我们的检察干警要用实际行动,投身到“严打”斗争中去,抓住机会,展示自己的练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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