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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好警察——朱洪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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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6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民的好警察——朱洪福
  本报记者 翟启运
  2月19日,北国边城黑龙江虎林市银装素裹,格外清冷。
  这天,络绎不绝的人群冒着严寒,踏着厚厚的积雪,戴着白花,抬着花圈自发地涌向公安局,向一位与歹徒搏斗壮烈牺牲的民警告别。
  在英雄牺牲的地方,插着群众制作的32面象征32岁年轻生命的小红旗。街道居委会主任李大妈在那儿自言自语地说:“孩子,你咋流那么多血,大妈心痛啊……”
  英雄倒下了,但他的名字早已铭刻在人们心里。他,就是人民的好警察——朱洪福。
  面对歹徒,他临危不惧
  2月16日晚上,忙碌了一整天的朱洪福,又来到他的工作单位——虎林镇第二派出所。昨天,在第二派出所辖区发生了一起恶性抢劫案,两名歹徒持刀抢劫一名中年妇女,并向被害人连捅三刀。作为第二派出所副所长兼刑警中队队长的朱洪福,放心不下,同所长何振铭商议了防范措施,共同制定了开展夜间统一行动的工作方案之后,于8时30分左右,沿着小路,踏着一尺多厚的积雪向家中走去。
  就在这时,头一天抢劫的两名歹徒再次作案:他们尾随一名中年妇女到一住宅楼门洞内,持刀抢劫了2000元钱和一部手机。当朱洪福走到该住宅楼附近的空地时,正好发现这两名歹徒一前一后逃窜。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敏感,使他意识到这两人有问题,随即大喊一声:“站住!”但两人却快速地从他身旁跑过。朱洪福随后就追,几步将跑在后面的一个较胖的男子摁倒在雪地上,并喊道“我是警察”。被抓住的男子一边极力挣扎,一边向同伙求援。朱洪福拔出手枪,鸣枪示警。几乎同时,歹徒掏出尖刀,挥刀连刺,朱洪福在手部、脸部和胸部连中数刀的情况下,仍牢牢抓住歹徒不放。这时,跑在前面的瘦小歹徒,返身跑到跟前,举刀向朱洪福刺来,朱洪福抬手两枪,击中这名歹徒的左脸和举刀的左手。中弹的歹徒继续挥刀猛刺,朱洪福又身中数刀,被歹徒摔倒在地。在中枪歹徒俯身继续刺向朱洪福的刹那间,朱洪福奋力扣动扳机朝其胸部开了一枪,他仍紧紧抱住一名歹徒不放。两名穷凶极恶的歹徒死死压在朱洪福的身上,举刀连续刺朱洪福的后背,一刀、两刀、三刀……整整刺了48刀。
  事后,据落网的歹徒交待:“当时,我们就是想跑,可那个警察却死死抓住我们不放。只要他松一松手,他死不了,我们的命也保住了,谁知道,我们点儿背,遇上了这么一个不怕死的警察。”
  英雄倒下了,鲜血染红了白雪。从案发现场看,从朱洪福身中第一刀鲜血溅落雪地到倒在血泊中,有16米的距离。这短短的16米,展现了一个人民警察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这16米,记录着一个人民警察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面对工作,他尽职尽责
  朱洪福1991年从黑龙江警校毕业到虎林市公安局工作。10年间,不论是在刑警队,局治安科,还是派出所,他对工作都是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公安干警的主要职责是打击犯罪,面对歹徒,朱洪福总是嫉恶如仇,冲锋在前。1998年夏天,小木河乡一个叫崔龙太郎的朝鲜族猎人,疯狂地用猎枪打死3人、打伤2人后逃窜,朱洪福等人将凶犯围在一片深达一人多高的草丛中。这名罪犯常年打猎,枪法极好。朱洪福明明知道危险,却冲在最前面,一步一步机警地向目标逼近。他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彻底摧毁了凶犯的精神防线,绝望之中,凶犯开枪自杀。
  去年1月22日,义和乡新村一打工人员陈洪国因失恋预谋制造爆炸案件,已引爆一枚雷管。接到报警后,朱洪福带领干警立即赶赴现场,他发现陈洪国身上还有一包炸药,而且两条电源已拉近,稍有不慎就有爆炸的危险。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朱洪福一面将其他同志推至五六米以外的安全地带,一面只身扑了上去,切断电源,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朱洪福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为社会治安的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00年5月,他到第二派出所工作仅9个月,就带领干警侦破案件139起,收缴非法枪械30余支、管制刀具300把,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为了神圣的事业,为了人民的安宁,朱洪福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1992年8月,新政乡发生多起蒙面入室抢劫案件。朱洪福带领一名民警住进乡里日夜工作。当时,他的爱人正值妊娠晚期,几次打电话催他回家,他也顾不上,当妻子临产住院,他匆匆赶到医院时,出生的孩子已静静地睡在妻子的身旁。望着妻子,朱洪福愧疚得不知说什么好。好半天才问了一句:“没事吧?”同是警察的妻子,理解自己的丈夫,她微微一笑,刷刷两行热泪,算是回答了这个憨态可掬的丈夫。
  面对群众,他充满爱心
  朱洪福对歹徒嫉恶如仇,对群众却充满着爱心。他常说,人民警察要为群众多做事,做好事,要对得起“人民”这两个字。
  1998年4月,朱洪福得知一名50多岁的农工在虎林镇被人利用象棋残局骗去1300元钱,他马上进行调查,将3名骗子抓获。但3人谁也说不出被骗人的姓名,只知道是856农场的,朱洪福立即驱车到40多公里远的856农场,经过一天的查找,终于找到了这位被骗的农工。当朱洪福将1300元分文不少地交给他时,这位老人紧紧抓住朱洪福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是你救了我们全家啊!”
  朱洪福是个乐于助人的热心人。原化建职工年永军下岗后生活没着落,朱洪福得知后开始为其找工作。他发现有一沙场多年闲置,便鼓励年永军经营,并协助他办理好各种手续。如今,年永军已经走上了致富路。1992年8月,出于破案需要,朱洪福和战友被派到新林村的一位村民家居住。工作之余,他帮助房东担水、劈柴、扫院子、晒粮食,村里人见了都夸奖说:“雷锋来到了俺们村!”当时在场的民警说:“朱洪福就是这样,案子办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
  尽管清贫,朱洪福帮助他人却慷慨大方。民工李淑琴因挣不到钱无法返回老家,万般无奈来到派出所时,朱洪福二话没说,掏出200元钱并亲自送她上车。
  面对职权,他廉洁奉公
  在虎林,记者采访了朱洪福的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他那一厅一室的房子里,没有看到一件像样的家具。据他的妻子吴晓蕾介绍,他们的房子装修时花的7000元是在哈尔滨工作的妻哥资助的,37厘米的彩电是结婚时同事们凑份子送的,睡的铁丝床是借来的,朱洪福生前穿的衬衣是带补丁的,为购买这套房子,至今还有3万元欠款。买房前他们租房住,为了节省租金找便宜房子住,9年内竟搬了7次家。
  警察有职有权,尤其是管治安的警察,权力更大。但朱洪福面对职权,清正廉洁,从来不取不义之财。他同妻子吴晓蕾结婚时就约法三章:不为亲友说情;不接受别人的钱物;没有特殊情况不往单位互相打电话。他从1995年开始任治安科案件中队长,5年里,每年查处案件的罚没款就有40多万元,经他手查处的案件上百起,可他从没有过一次徇私枉法,更没有收过一次好处费。
  2000年6月,朱洪福处理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的亲属为他送来6条高档香烟和2000元现金,要求朱洪福大事化小,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其亲属转为治安处罚,朱洪福当即退回了礼金,断然拒绝。
  1998年,朱洪福处理了一起强买强卖鱼的案件,朱洪福秉公办理,使那位卖鱼的女同志深为感动,总想感谢他。事隔一年多,朱洪福到市场买鱼,被那位女同志认了出来,硬是送给朱洪福两条鱼,朱洪福问明真相后说:“秉公处理案件是我们警察的职责。你不要钱,我就不要鱼。”说着,他把鱼退了回去。
  朱洪福廉洁奉公的举动感动着人们,但也有人不理解,同他开玩笑说:“洪福啊,你这个名字叫瞎了,像你这么当警察,一辈子也不会有‘洪福’。”朱洪福笑着说:“靠职权谋私、贪赃枉法那是祸,社会安定、人民安居才是我真正的‘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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