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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将实行公示制度 药价在执行前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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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26
第2版(要闻)
专栏:

  药品价格将实行公示制度
  药价在执行前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刘国胜报道:为进一步提高药品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增强对药品价格的社会监督,近日,国家计委发出通知,规定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及相关政策,在执行日期前5—7日,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指定的公示媒体包括:中国经济信息网(www.cei.gov.cn)、中国价格信息网(www.cpic.gov.cn)、《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医药报》、《健康报》、《医药经济报》、《价格理论与实践》(网络版)、《物价公报》。
  国家计委要求,药品价格公示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日期、内容执行新的药品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执行或不予执行,对拒不执行者,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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