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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为主发展工业 东北一九四八年经建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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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1-17
第1版()
专栏:

  农业为主发展工业
 东北一九四八年经建方针
【新华社东北十日电】东北财经会议确定东北解放区一九四八年经济建设的方针,是以农业为主发展农业、发展工业,在发展公私经济增加国家与人民财富的基础上,以达到继续支援大规模的自卫战争、巩固与扩大解放区、逐渐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为此,当前经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一)大量发展农业,把增产粮食作为首要的中心任务,并发展棉麻特产与农村副业,以保证我解放区有丰富的粮食与工业出产。
(二)恢复与发展必需的工矿业、电力、铁路交通、运输业,工矿业中尤以军工、军需、纺织、采棉、采煤、采金、钢铁与电力等为重点,以保证支援战争与军民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三)扶助民营工业的发展,保证正当的私人工商业,使之有利可图,而有利于支援人民的解放战争。
(四)管理对外贸易,加强对美蒋反动集团的经济斗争,发展解放区内人民的合作专业与商业,取缔垄断投机商业的超额利润,以保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适当利益。
(五)在城市与乡村、公营与私人企业中发展生产,成为今后群众运动的中心环节,使生产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提高群众劳动热忱,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劳动力的组织,提高生产技能,在生产中提拔与培养新的技术干部。
(六)逐渐增加公营经济、合作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资本积累,以促进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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