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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保护伞深挖“黑后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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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09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打掉保护伞深挖“黑后台”
本报记者毛磊
一位犯罪学专家指出:黑恶势力最可怕的不是他们手中的刀枪,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而是他们与当地政府或警方的“关系”!打黑必先反腐,必须要深挖和严惩黑恶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和“黑后台”。
  能否除恶务尽
  今年4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林树青,因与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相勾结,并为其通风报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来1991年至1994年,澳门连续发生持枪抢劫赌场、银行等案件。警方经侦查,认定是百色陆声雄等4人所为。1994年10月,珠海警方再次派人到百色,要求百色市公安局协助抓捕嫌疑人。时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林树青得到消息后,立即向犯罪嫌疑人通报。由于嫌疑人外逃使警方抓捕行动落空。
  日前,河南郑州市公安局长李民庆在“严打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说:“查黑恶势力要先突破公安机关内部关系网,发现有公安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他还开诚布公地透露了在查处带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中的具体做法:异地办案,由甲地公安民警办理乙地涉黑恶案件,突破公安机关内部关系网;发现涉黑恶团伙犯罪有后台的,后台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封闭办案,限定案件范围,避免出现串供、通风报信等情况发生。
  能否打掉保护伞,能否除恶务尽,这是检验“打黑除恶”斗争能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何有恃无恐
  黑恶势力的迅速蔓延得益于他们用金钱编织出的那张庞大的关系网。之所以黑恶势力有恃无恐,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用金钱开道,把一批批党政干部拉下了水,并且向司法领域渗透,在党政机关甚至政法队伍中撑起一顶顶“保护伞”。
  而政府官员甘愿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最根本的原因是从中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
  黑恶势力的迅速“发展”还得益于他们与某些腐败分子的相互利用。河南郑州的一个街道竟把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委托给了一群黑帮,任由这群黑帮乱打乱抢、收保护费等等,自己再收下黑帮们的“上贡”。而替政府收费的黑帮们居然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名字,叫什么“治安管理委员会”。
  有分析认为,一个值得人们警惕的信号是,黑恶势力正在染指我国的基层政权。他们干涉、操纵基层选举,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人们不难发现,近期公安机关所破获的案件中,影响较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几乎无一例外地有腐败的政府官员为其撑腰。但是,无论这种关系网织得多么严密,这种“保护伞”多么“结实”,终究逃脱不了人民的审判。
  辽宁沈阳市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老大”刘涌的身后,站着原中共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一批腐败官员。这个披着市“人大代表”外衣的“黑道霸主”最直接的保护伞是这样三个人: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沈阳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阳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
  去年12月,甘肃省公安厅摧毁了兰州市以李捷、李智、李斌、李晖为首的开设赌场、暴力追债、杀人抢劫的“李氏四兄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案的7名政法人员被挖出。
  坚决依法惩处
  从全国来看,各地专项斗争的发展很不平衡。个别地方谈“黑”色变,至今不敢承认本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存在,担心影响所谓“政绩”和形象;还有的顾虑重重,怕打得太深,拔出萝卜带出泥。
  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和群众还心存顾虑,担心对黑恶势力不能除恶务尽,不能触动关系网,不能彻底打掉盘根错节的“保护伞”,怕打不了,打不倒,因而畏缩不前。
  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强调在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全国“严打”整治斗争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纪检、监察机关要确定一批涉及“保护伞”的黑恶大案,加强督办,彻底查清,依法依纪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最高人民法院4月13日向全国审判机关发出的“严打”整治斗争通知中特别强调,“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包庇、纵容犯罪,甚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谁,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去年底通过的《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文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将从重处罚。同时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行为,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和界定,使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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