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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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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09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观察与思考

  防患于未然
  于检
  近年来,高科技人员职务犯罪的多发趋势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笔者多年来在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亲眼目睹了这些高科技人员职务犯罪的危害。的确,在尊重科技人员的智慧和劳动的同时,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预防高科技人员职务犯罪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使这一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既要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又要发挥一般预防功能。对那些实施了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的高科技人员,司法机关要严惩不贷。但对于那些属误入歧途而实施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行为,且事后悔罪态度好的,可以注重帮教;符合法律条件的,可以做不起诉处理。
  (二)既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又要加强预防。司法机关要充分把握高科技犯罪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向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堵塞使犯罪得以发生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既要充分相信科技人员,又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单位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存在着很多的疏漏。要切实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制约机制,堵塞漏洞。
  (四)既要从严管理,又要从优对待科技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比如,可在科技人员中推行课题招标制、项目承包制、导师制和淘汰制等等,拓宽科技人员发展的渠道。同时,对高科技人员开辟分配特区,实行个人技术入股等特殊政策,并注重对高科技人员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五)既要加强业务学习,又要加强对高科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高科技人员同样面临接受再教育的问题。社会和单位应大力加强对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时,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普法宣传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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