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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向纵深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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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09
第12版(社会经纬)
专栏:巾帼园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抑制和摒弃社会的不良风气
妇女维权向纵深发展
  本报记者潘跃
  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妇女维权工作,使许许多多的妇女权益得到了保护。
  今年2月,全国妇联与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妇联组织、司法行政部门在“三八”节前后,继续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就此事接受了中央媒体采访,她希望通过维权周活动,使广大妇女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且希望通过维权周活动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抑制和摒弃社会的不良风气。
  维权周期间,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纷纷走上大街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开通妇联维权热线,接待投诉,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维权周活动为姐妹们提供了诉说心里苦水的场所,她们到街头咨询,或打妇联维权热线,真正从法律角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多少姐妹们从此挺直腰杆儿,在妇联组织的帮助下,勇敢地走上法庭,讨回自己的公道。
  维权周活动中,辽宁省各地通过维权热线、咨询日现场受理及妇联组织来信来访等渠道,为妇女代理案件45起,法律援助17件,解决大小各类实际问题50余件,为疑难案件的妇女当事人帮了大忙,被称赞为“及时雨”。鞍山市丹东振安区妇联在维权周活动中接到受害妇女王凤兰的投诉,反映其丈夫为达到独占二居室房子的目的,经常对她和弱智儿子实施暴力,逼其流浪街头。区妇联了解到她想离婚可又不知如何办理的情况后,立即与所在街道办事处联系,为其代写诉状,与区法院沟通,免收诉讼费。其丈夫得知消息后,在妇联、街道、法院等部门面前,他不敢再嚣张,最后王凤兰与丈夫协议离婚,得到住房补偿款2万元。
  维权周活动之所以受妇女们的欢迎,是因为她们从去年以来的维权活动中感受到了维权的重要性。去年3月,北京市宣武区一名妇女来电话反映其丈夫长期打骂她,女方想离婚,男方威胁她“如果离婚就杀死你”,女方流露出轻生的念头。接待中,律师首先对其表示同情和安慰,并为她提供了热情的法律帮助,使其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打算依法解决。
  江西省妇联接待了一名因生女孩而遭丈夫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妇联干部在接到这位来访者的法医验伤后,会同5家新闻单位及女方单位,公安派出所共同前往男方单位进行追踪调查、报道,并协助男方单位共同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化干戈为玉帛,使问题有了较满意的结果。男方已当面向女方认错,表示不再伤害女方,侵害她的权益。
  各级妇联组织以去年“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妇女维权工作大有长进,许多做法值得提倡。
  一年来,青岛市妇联积极吸纳社会热心人士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妇女维权工作,在全市组建了市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目前由来自青岛市公、检、法、司、劳动、民政、卫生等各个部门的专家和热心人士共60多人组成。他们基于自身道义、同情心和公民社会责任感,旨在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各方面求助,积极参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妇女解放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辽宁省各级妇联与法院沟通协调,在法院设立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三八合议庭”或“维权合议庭”,有效地解决妇女离婚后财产、住房、子女抚养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名誉权利。目前,辽宁省80%的县区成立了“三八合议庭”。
  新的世纪里,新的社会矛盾和随之出现的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会给妇女维权工作带来更大压力。面对新的挑战,妇联维权工作既需要用好传统的维权手段,又要根据新情况创新,探索最佳维权机制,为广大妇女权益服务,开创新世纪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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