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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河北省调研时强调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轨道确保基本国策顺利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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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1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河北省调研时强调
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轨道确保基本国策顺利实施
  新华社石家庄5月13日电(记者董智永、翟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今天在河北省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调研时强调,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轨道,以确保基本国策的顺利实施。
  5月12日至13日,姜春云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田贾庄村、阎庄村、广阳区西后街居委会、新开路办事处,走访干部群众,并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计生工作者、法律专家、妇幼保健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姜春云指出,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施30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也很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国家亟须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以规范,以保障基本国策的实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为地方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姜春云说,目前,计划生育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经过了30多年的艰苦工作,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已经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全国大多数省、市、区相继制定了计划生育法规,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法律基础;国际社会对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这说明,制定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具备了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姜春云指出,这部法律草案既保持了我们现行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又吸收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如生育政策问题、社会抚养费问题、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等,也作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草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对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姜春云强调,推行计划生育,既要制定法律,依法管理,又要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实行计划生育不仅符合国家的利益,也符合自己的切身利益,更符合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把少生、优生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杨魁孚、刘汉彬、李宏规、肖万钧、顾二熊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河北省委书记王旭东、省长钮茂生、省委副书记赵金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田等陪同姜春云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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