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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失信拖欠民工工资县人大追讨维护群众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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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1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县政府失信拖欠民工工资
县人大追讨维护群众利益
张克强刘序国向秀亮田必耀
最近,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一起20多年前形成的百万工资拖欠问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是该县两届人大监督带来的成果。
1977年,上万名民工在当时县革委会的号召下参加了该县春阳滩电站建设。全县共调用劳力391.6万个工作日,按当时承诺的每个工日0.8元算,应付民工工资313.3万元。1982年电站机组投产,但民工工资却一拖再拖。
从1992年开始,民工工资问题成了县人大代表年年关注的焦点。这年的12月30日,岩桥、五郎溪乡代表团代表率先在县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求支付民工工资的建议。
第二天,县政府作了书面答复,答应“贷款还清后,工资一定支付。”人大代表虽然不太满意,但也表示理解。
1993年,县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13名代表再次提出要求政府兑现民工工资的议案。但县政府仍老调重弹,“请代表向农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995年1月,在县人代会上,兑现民工工资成为所有代表关注的焦点。大会议案组收到相关议案、建议有5件之多,与会的200名人大代表几乎都签了名。大会主席团决定临时增加一项议程,责成县政府领导在全体会议上作答。县领导面对代表们作出承诺,工资问题一定要兑现。
5月15日,县政府向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偿还民工工资的方案。决议在县电视台一播放,人民群众奔走相告。
可是,一直等到1997年年底,县政府没有任何动静。
1998年1月,芷江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50多名代表又提出了4件建议,要求县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不能因换届影响民工工资兑现。新一届芷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将监督进行到底,直到彻底兑付。
1998年底,芷江县人民政府首次给付了124万元。2000年3月,大洪山乡领走最后一笔4万元工资款。今年4月初,大洪山乡报木溪、白家滩两村耗资3万多元的小学校舍修缮工程相继竣工,这是县政府兑付拖欠近20年的300万元民工工资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个缩影。拖了近20年的民工工资终于有了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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