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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旺在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警务督察保障公正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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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19
第2版(要闻)
专栏:

  贾春旺在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警务督察保障公正执法
  本报深圳5月18日电记者毛磊报道: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5月16日至18日在深圳举行。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和广大督察民警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督察职责,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保障公安机关和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政令、警令畅通。
  公安警务督察制度是根据国务院1997年6月20日颁布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建立的。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组建警务督察机构3170个,有督察民警近1万名,几年来共出警200多万人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95万多件,发出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5.9万件,对5600多名违法违纪民警决定停止执行职务,对3000多名民警采取了禁闭措施。
  贾春旺指出,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和实行警务督察制度,开展督察工作,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大依法从严治警力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当前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三项教育”活动中,特别要加大查纠力度,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对于行动迟缓、打击不力、贻误战机的,要坚决督促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要深入到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猖獗、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进行暗访暗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整顿建议,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迅速改变治安面貌。要抓好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以及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特别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等普遍性问题,加大暗访和查纠工作的力度。
  贾春旺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严格依法行使督察职权,全面履行督察职责。要重点查纠执法执勤和“窗口”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努力培养广大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在会上报告了近4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情况,分析了警务督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警务督察工作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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