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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座谈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李鹏委员长致信表示热烈祝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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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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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座谈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十周年
李鹏委员长致信表示热烈祝贺
本报北京五月十九日讯记者陈晓钟报道:在“全国助残日”前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今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致信表示热烈祝贺。
李鹏委员长在贺信中说: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年来,我国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广大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得到弘扬,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深刻变化。
李鹏委员长指出,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而崇高的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是这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继续重视残疾人事业,切实有效地努力改善残疾人状况;社会各界要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广大残疾人要热爱生活,乐观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国务委员、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做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代表全国六千万残疾人向十年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他希望将此次纪念保障法实施十周年的活动作为一个新起点,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服务,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出席了座谈会。全国人大、司法部、全国妇联、北京市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参加座谈会的还有中宣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残联等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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