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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时提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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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1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时提出
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哈尔滨5月18日电记者徐运平报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万绍芬率领的全国人大内司委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今天结束在黑龙江省为期10天的执法检查,并与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检查组认为,所到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做得好的和比较好的。建议针对当前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和前瞻性的研究,在新的形势下,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检查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广泛深入地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在依法实施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优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市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暴力侵害和依法打击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禁止使用童工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检查组希望黑龙江省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净化和管理,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和保护作用,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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