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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举债“达标”“普九”失去根基——潜江市片面追求“普九达标”引发诸多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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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2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记者观察

  盲目举债“达标”“普九”失去根基
——潜江市片面追求“普九达标”引发诸多问题
本报记者王春兰王莹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大量经费,除了政府财政拨款,还须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如何筹措、多少为宜、用在何处,其中大有学问。如果不顾当地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为了通过验收而无节制借债,然后将这些债务转嫁到学生头上,其结果只能使更多的学生远离学校。前不久,记者在湖北潜江市采访时发现,只有100多万人口的潜江市为了“普九达标”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1994年以来,潜江市学校的债务累计超过1亿元,其中,“普九”债务超过7000万元。不少地方在“普九”验收中为修建达标校舍、配备教学硬件,出台了名目繁多的集资项目。据当地教育工作者反映,全市几乎所有学校都有欠债。记者在调查中看到,一些花巨资修建的校舍至今仍闲置或出租,一些新修建的村办小学旁边是被废弃的仍然可以使用的校舍。与乱收费、乱集资并存的浪费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据几位市政协委员调查,张金、浩口等乡镇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人人有手机,每月通话费在400元以上。浩口观音庵中心小学1998年1至9月平均每天招待费280元,出租车费180元。
  政府和学校无法消化数额如此之大的债务,便将其推给社会,推给城乡的千家万户,学生负担因此而增加。潜江市物价局、教委公布的《2001年春季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生除了交正常的学杂费、课本资料费,还要交政府集资款,公办小学每人每学期30元,村办小学每人每学期10元,初中一、二年级每人每学期100元,初中三年级每人每学期50元。一个初一、初二的学生开学时交费接近或超过400元。潜江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大大超过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标准。在潜江市学生除了要交纳上述明的“超标”费用,还要交各种各样暗的费用。在一些乡镇,学生的自行车放在校园里要交存车费,自行车丢失了却没人赔偿。所有的乡镇中学学生必须到学校吃早饭,一个月的费用是24元。有的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还必须到老师指定的摊位上吃午饭,否则就会受到老师的批评。据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一个初中生一年的开销在2000元以上。这个数字对于农民家庭不是一个小数。
  潜江市的“普九”债务,也影响了中小学教师的正常收入。潜江市教委潜教计【2000】11号文件规定:“由学校自筹解决的教师津贴和福利,负债的学校一律停发,包括冲销64元后的剩余津贴、岗位津贴、补课费、值班补助、加班补助等。”由于学校负债过重,95%以上的学校根本没有能力自筹资金解决这部分债务,所以这些学校的教师从未领过教师津贴。国务院和湖北省均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中的津贴部分应该由地方财政支付。
  潜江市将“普九”债务推向社会,一方面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致使有些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另一方面,教师工资减少,影响了一部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高额负债取得的“普九”成果自然也难以巩固。不少教育工作者这样形容潜江市的教育怪圈:“学校修好了,电脑配齐了,学生却跑了。”不顾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盲目举债“达标”,这样的“普九”教育是没有根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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